2021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疫情防控健康提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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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疫情防控健康提示

#2021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疫情防控健康提示| 来源: 网络整理| 查看: 265

【导语】:青海省卫生健康委法发布健康提示,对于元旦春节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相应提醒,具体请参见全文。

 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疫情防控健康提示

  近期,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。加之元旦、春节即将到来,人口流动增加疫情防控风险,疫情防控一刻也不能松懈,个人科学防护措施仍需严格落实。保护个人健康,做好疫情防护,这些疫情防护要点,一定要牢记!

  1.密切关注省外疫情发展动态,如非必要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。确需出行的,请到达目的地后,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,做好个人健康监测。

  2.近期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(返)青人员,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。

  3.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个人最有效的防护,请严格按照免疫程序,按时依次接种疫苗,努力建立全人群免疫屏障。

  4.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中,实行加强免疫接种。加强免疫接种,可以使已经逐步减少的中和抗体快速增长或反弹,从而产生更好地保护效果。

  5.坚持“防疫三件套”:科学佩戴口罩、保持社交距离、注意个人卫生。共同筑牢疫情防控社会大防线!

  6.牢记“六还要”:口罩还要继续戴、双手还要勤清洗、室内还要常通风、社交距离还要留、场所规定还要守、健康心态还要有。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!

  7.增强个人防护意识。坚持勤洗手、戴口罩、常通风、少聚集、用公筷、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,共同守护健康平安每一天。

  8.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疾病的高发季节,在人员聚集场所、密闭空间内要坚持佩戴口罩、验码测温、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,树立每个人是自我防护的第一责任人意识。

  9.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疫情权威信息、国内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地区变化,不信谣、不传谣,始终保持警惕、严密防范,支持配合防控措施。

  10.依法科学有序防控,坚决遏制疫情传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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